2024年九江镇第62批资产网上租赁竞投公告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南海江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信息
资产名称 |
用途 |
资产地点 |
建筑面积 |
租赁 时间 |
起始价 (含税) (元/年) |
增价幅度(竞价阶梯) (元/次) |
交易 保证金 (元) |
备注 |
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合作开发区域C96-1地块地上建(构)筑物 |
商住 |
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C96-1地块地上建(构)筑物 |
1-3楼出租面积共3999平方米 |
15年 (自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
460,684.80 |
10000 |
115,171.20 |
二、三楼物业不得用作餐饮经营 |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5日前向出租人缴清当月租金。
(二)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均可参与本次网上竞投。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出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出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书》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要求
1.租赁标的物的交付标准为按现状交付。
2.租金和管理费标准、递增情况:
租金:一至三楼物业(3999平方米)按照含税价9.6元/平方米/月作为公开出租的租金起始价,即该租赁标的物的租金起始价(含税)共计460,684.80元/年,以后每3年递增10%。
管理费(不参与竞价):按照含税价1.5元/平方米/月标准缴纳,计费面积共计3999平方米,即管理费含税价为71,982元/年,以后每3年递增10%。
3.租赁保证金按照最终年租金竞得价的50%计算,竞得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给出租人,待租赁期满终止或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由出租人在竞得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完全履行完毕相关义务后十日内全额退还(上述租赁保证金的退还均不计利息)。
4.租赁物的改造
(1)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年内投入不少于人民币120万元资金用于租赁物的装修改造及设备安装,其中租赁物装修改造内容包括租赁标的物修缮(含地面平整、墙体修复)、消防设施改造投入、用电增容、宿舍装修改造等在内,但竞得人购置用于生产的设备设施费用不列入物业改造资金范围内。
(2)如竞得人逾期仍未全面履行完毕装修改造义务,则出租方有权要求竞得人按照承诺投入的物业改造资金120万元与实际投入改造资金的差额部分向出租方支付补偿款项。若竞得人逾期仍未支付补偿款项的,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按现状无偿收回租赁物,并继续向竞得人追缴不足部分的补偿款项。
(3)若竞得人按照上述规定按时投入足额资金完成装修改造的,提供完整的施工方案、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收款收据(发票)及工程预(结)算等资料给出租人备案,经出租人对该工程结算价格进行核价,予以明确竞得人投入物业改造的实际资金金额。
(4)如竞得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涉及建筑物外观风貌改造等内容的,还须根据《九江镇关于临港国际产业社区风貌管控的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竞得人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等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在租赁期届满或因竞得人原因提前终止时,竞得人须将上述投入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固定资产、消防设施、装饰、增容电量设备等按照正常运行状态交给出租方。若在租赁期间遇到政府征收并对租赁物进行拆迁的,征地所补偿的土地款、原属出租方的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款均属出租方所有。若竞得人已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投入资金对租赁物进行改造,则竞得人已投入资金进行改造的租赁物补偿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竞得人投入的装修补偿款:根据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对竞得人投入的装修部分进行补偿。竞得人投入的装修补偿款按下式计算:
a.在租赁期前九年内发生征收拆迁的,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按照下列方式分配:
竞得人所得=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9年-竞得人已使用租赁期)÷9年]
出租方所得=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竞得人所得
b.在租赁期满九年后发生征收拆迁的,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全额归出租方所得。
B.其他补偿费用:根据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属竞得人的其他补偿款(如有)归竞得人所有。
5.由于竞得人需要对原有建(构)筑物进行修缮,出租方同意自物业交付之日起给予竞得人1个月装修改造,在此期间按照1000元的标准计收竞得人的租金(不计收物业管理费)。
6.如竞得人拟将上述租赁物全部或部份转租给次承租方使用的,由竞得人每三个月提供一次相关转租资料给甲方备案(如有更新的)。
7.竞得人必须按月向次承租人收取租金,不得连续收取超过一个月的租金,更不能同时收取一年或超过一年的租金或提前收取本合同租赁期间内的全部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8.竞得人不得向次承租人收取超过2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否则构成违约。
9.转租合同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租赁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10.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土地地上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全部归出租人所有,竞得人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由竞得人负责赔偿。
(五)有意参与竞投者可点击点击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九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信息>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anhai.gov.cn/)或者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佛山市)>国有产权>(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jygg)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交易须知内容)
(六)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17:30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7:30,超过截止时间到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7月12日10:30-11:0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七)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八)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所有。
(九)联系方式
1.佛山市南海江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50520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资大楼一楼101室(九江客运站斜对面)
2.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崔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507372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有资产使用权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佛山市南海江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附件一:C96-1(62批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