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九江镇第53批资产网上租赁竞投公告》
的补充通知
致潜在竞投人:
原定于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10:00-10:30进行竞投的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合作开发区域D11-D12地块部分地上建(构)筑物,现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若在租赁期间遇到政府征收并对租赁物进行拆迁的,征地所补偿的土地款、原属江兴公司的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款均属江兴公司所有。若承租方已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投入资金对租赁物进行改造,则承租方已投入资金进行改造的租赁物补偿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
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补偿款:根据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对承租方投入的装修部分进行补偿。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补偿款按下式计算:
(1)在租赁期前九年内发生征收拆迁的,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按照下列方式分配:
承租方所得=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9年-承租方已使用租赁期)÷9年]
江兴公司所得=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承租方所得
(2)在租赁期满九年后发生征收拆迁的,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全额归江兴公司所得。
2. 其他补偿费用:根据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属承租方的其他补偿款(如有)归承租方所有。
二、因竞投公告条款增加,现延长竞买申请(报名)时间至2024年6月25日17:30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6月25日17:30止,超过截止时间到账则不能参加竞投;网上报价时间改为2024年6月26日10:00-10:3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三、其余事项不变。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交易信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九江镇人民政府(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jjz/zbxx/jtzcjypt/index.html)发布。
附件:《租赁合同》
佛山市南海江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附件一:补充公告(D11-D12)06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