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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珍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用地竞投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来源:丹灶镇    发布时间:2024-05-07

 

佛山市南海区珍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南海区珍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用地竞投租赁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欢迎合格的竞价意向人前来报价

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珍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用地竞投租赁项目

2.中心编号:中镇立[2024]0014号-01、中镇立[2024]0015号-01、中镇立[2024]0016号-01

3.项目内容、数量、基本情况及要求

竞投顺序

资产名称

所在位置

用途

农用地类型

面积(亩)

租金递增

交易底价
(元/亩/年)

竞投保证金(元)

合同起止日期

备注

1

伏水村大果至康园绿道以西鱼塘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社区伏水村

农业

鱼塘

65.316

3年递增10%

4,126.10

67,375.09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5年止

 

2

西城荷里岗涌以北片及上中下坦片鱼塘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社区西城村

农业

鱼塘

65.427

3年递增10%

4,126.10

67,489.59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5年止

 

3

仙岗4号耕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社区仙岗村

农业

耕地

141.3

3年递增10%

4,126.10

145,754.48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5年止

 

4

仙岗5号耕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社区仙岗村

农业

耕地

87.722

3年递增10%

4,126.10

90,487.44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5年止

 

5

庄边村大果围鱼塘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社区庄边村

农业

鱼塘

1.46

3年递增10%

4,126.10

1,506.03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5年止

 

6

伏水村大果围耕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社区庄边村

农业

耕地

25.11

3年递增10%

4,126.10

25,901.59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5年止

 

7

赤坎村前鱼塘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社区赤坎村

农业

鱼塘

48

3年递增10%

4,126.10

49,513.20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5年止

 

8

独沙岗2、3、4号鱼塘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社区大果村

农业

鱼塘

32.35

3年递增10%

4,126.10

33,369.83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5年止

 

9

苏村东南角鱼塘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社区苏村

农业

鱼塘

69

3年递增10%

4,126.10

71,175.23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5年止

 

10

高海海心沙农用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高海村南沙涌高海段

农业

耕地

386.4

3年递增10%

2,420.00

233,772.00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11

石联石西耕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石联社区石西村

农业

耕地

118.79

3年递增10%

4,126.00

122,531.89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15年止

 

12

石联石西鱼塘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石联社区石西村

农业

鱼塘

456.68

3年递增10%

4,126.00

471,065.42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15年止

 

13

石联冯村林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石联社区冯村

农业

林地

175.08

3年递增10%

4,126.00

180,595.02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15年止

 

14

石联冯村鱼塘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石联社区冯村

农业

鱼塘

139.05

3年递增10%

4,126.00

143,430.08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共15年止

 

15

劳边耕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劳边社区劳边村

农业

耕地

196.38

3年递增10%

4,126.10

202,570.88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至2037年12月31日止

 

16

劳边鱼塘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劳边社区劳边村

农业

鱼塘

397.32

3年递增10%

4,126.10

409,845.51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至2037年12月31日止

 

17

银河大杏西岭耕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社区大杏经济社西岭

农业

耕地

118.47

3年递增10%

4,125.00

122,172.19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至2032年12月31日止

 

18

银河湾头东面朗耕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社区湾头经济社东面朗

农业

耕地

151.41

3年递增10%

4,125.00

156,141.56

合同约定起租之日算起至2033年12月31日止

预计于2025年1月1日后交付(垦造水田项目验收后交付)

19

原丹灶三鸟场鱼塘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孔边村官山涌东侧(原丹灶三鸟场)

农业

鱼塘

43.1

3年递增10%

1,818.00

19,588.95

合同约定起租之日算起共8年止

预计于2025年1月1日后交付(上一任租期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注:

1.签订租赁合同时以上述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竞价人竞投报价不能低于交易底价,否则其竞投报价无效。

2.一份缴款凭证只可缴存一份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处地块,竞投两个或以上地块的,每一块地块需一份缴纳竞投保证金银行转账单。

4.租赁条款

4.1租金收取方式:实行先缴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支付一次,首年度租金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一次性缴纳,并且之后每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的最后一天前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4.2合同履约保证金:每宗资产按照首年租金的25%计算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需在签订《农用地租赁合同书》的10个工作日之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4.3租赁物使用范围:承租方需按农业用途使用,严禁建设非农设施或硬化地面、用作堆场。

永久基本农田与耕地范围严格禁止搭建建构筑物、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种植苗木草皮以及撂荒等违规行为,做好使用过程中土地的地类管控。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使用。其中石联石西耕地有89.23亩为永久基本农田,劳边耕地有72.76亩为永久基本农田。

伏水村大果至康园绿道以西鱼塘(地块1)部分边界处于西城运河涌管理范围内;西城荷里岗涌以北片及上中下坦片鱼塘(地块2)部分边界处于西城运河涌、小杏荷里岗涌管理范围内;仙岗4号耕地(地块3)部分边界处于西城运河涌、沙骨涌管理范围内;仙岗5号耕地(地块4)部分边界处于赤坎涌、大果东便涌管理范围内;伏水村大果围耕地(地块6)南侧边界处于大果东便涌管理范围内;赤坎村前鱼塘(地块7)西侧边界处于赤坎涌管理范围内;独沙岗2、3、4号鱼塘(地块8)部分边界处于大果东便涌管理范围内;苏村东南角鱼塘(地块9)部分边界处于苏村涌管理范围内;高海海心沙农用地(地块10,为高海海心沙河心岛)处于南沙涌(省管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按《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执行管理;石联石西耕地(地块11)、石联石西鱼塘(地块12)部分边界处于西主涌、闩门站涌、大涡窦主涌管理范围内;石联冯村耕地(地块13)、石联冯村鱼塘(地块14)部分边界处于冯村门口塱涌管理范围内;劳边耕地(地块15)部分边界处于劳边涌、七官墩涌管理范围内;劳边鱼塘(地块16)部分边界处于西基涌、东主涌、劳边涌、七官墩涌管理范围内;银河大杏西岭耕地(地块17)部分边界处于马基支涌、应民窦涌支涌1管理范围内;银河湾头东面朗耕地(地块18)部分边界处于官山支I涌(主干河涌)管理范围内。根据管理规定:靠近主干涌(支千涌或支涌)的在河涌岸坡起,每侧向外10(5)米内为防护地管控范围;未经批准禁止填堵河涌以及在河涌或防护地范围内修建各类建(构)筑物或其他工程设施及禁止进行一切污染水资源的行为。

上述19个地块均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根据《南海区畜禽养殖区分布示意图》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通告(南府〔2013〕361号)》,上述地块7、地块10、地块19全部范围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地块1、地块2、地块11、地块12、地块13、地块14、地块16、地块17部分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部分位于限养区范围内,地块6部分位于限养区范围内。畜禽禁养区内严禁从事畜禽养殖业,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现存养殖场所应限期搬迁或关闭。畜禽限养区要控制和逐步削减畜禽饲养总量,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限养区内现存的畜禽养殖场所应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以及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对经限期整改还达不到相关管理要求的,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4.4农用地不得随意转租、转让、转借、分租、抵押、调换。

4.5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竞投人参与竞投的,视为对租赁合同的条款和相关招租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5.农用地流转的禁止事项及法律责任

承租方不得对所承租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2)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3)搭建永久或临时的建(构)筑物;(4)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5)将农用地改造成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6)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农地农用性质,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承租方若进行上述禁止事项的属违法用地及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1)须承担改变农地农用的违约责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以下情况取高者:①不低于一万元/亩的违约金,②因破坏农用地行为的违约金总数不少于承租方破坏农用地行为后出租方复耕复绿所需的费用。(2)除了因合同违约产生的经济责任外,承租方还应承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

6.竞价意向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竞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7.报名和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地址:

7.1时间:2024年05072024年05130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2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01室

7.3竞价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8.报名和领取竞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盖章)一份;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盖章)一份;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体经营者和自然人不允许委托)。

3)竞价意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缴纳竞投保证金转账银行凭证或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

9.现场勘察:在竞价公告有效期内,出租方不组织现场勘查,竞价意向人可自行勘查现场,竞价意向人参与竞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并对竞价文件及出让物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竞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10.接收资格文件时间:2024年05141500至15:30(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竞价意向人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投现场指定位置,提前、逾期恕不接受。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投资格。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声明、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竞价文件》)。

2)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盖章)一份;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盖章)一份;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体经营者和自然人不允许委托,须本人亲自到场参加竞投;

42024年051317:30前(以出租方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汇入指定银行户的竞投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11.竞投地点: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12.接收资格文件截止及竞投时间:2024年051415:30

13.竞投保证金处理:

1)竞得人交纳的竞投保证金,在竞得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凭相关资料、竞投保证金收据到招租方办理退款手续,佛山市南海区珍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办理退款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未能成功竞得该租赁物的竞投人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佛山市南海区珍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本竞投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以下网址发布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zfcg/、南海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导航”丹灶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模块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dzz/gzxx/。

 

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珍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系人:孙先生

 话:0757-8544226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2楼1201室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7-82321555

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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